领导

学院由院长领导,任期四年。学院理事会是学院的多成员行政机构,由院长担任主席。学院还有四个副院长,每个副院长负责一个特定的领域。学院的研究单位、学科和学位课程构成了独立的行政部门。

2018年初,社会科学学院的内部结构进行了改革,将学院划分为三个部门。学院的研究单位、学科和学位课程构成行政部门,每个部门由一名副院长领导。

迪安Marjaana Seppanen
社会工作教授

院长负责监督学院的运作,并根据大学的人力资源政策负责学院的一般运作、人事管理和实施,以及学院的财务事务。

联系信息:
电话0294124586
电子邮件:marjaana.seppanen@helsinki.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