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申请人在其专业领域内知识面广泛,并有出版刊物或其他方法证明有独立进行研究的能力,以及良好的教学技巧,大学可授予其导览主任头衔。讲解员的头衔不构成与大学的雇佣关系。
药学院还要求讲解员头衔的申请人除了一篇经批准的博士论文外,还要有发表历史。这些出版物必须是在docentship领域,必须等于第二高质量的论文在科学意义和范围。
药学院要求申请人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在相关领域发表过科学著作。发表论文的科学意义和范围必须等于至少一篇高质量的博士论文。
此外,教员还提到了校长的信(16.12.2003),他在信中定义了讲解员的要求:”博士学位似乎构成了终点的学术训练,同时职业生涯的起点作为一个独立的学者,有人可能会认为下一步在学术生涯中,讲解员的标题,已经需要证明的追求独立自主的独立的研究,因此。论文清单的长度并不总是决定性的证据,特别是如果博士论文的导师继续参与前学生的工作。”
学院要求,在评估申请人的能力时,评审人员应充分注意以下事项:
学院希望评审员在他们的声明中尽可能明确。申请人应尽可能清楚地说明申请人是否合资格担任讲解员。评审人员必须在其陈述中以足够的篇幅分析申请人的科学工作。
申请必须连同附件(芬兰语、瑞典语或英语)提交至赫尔辛基药学学院hr-ftdk(at)。请清楚列出所有文件的名称(例如lastname_firstname_application.pdf)。请注意,如果评审员不会说芬兰语/瑞典语,文件需要用英语。
申请材料(求职信)必须附上以下附件或学术作品集(最好是一个pdf格式):
除提交上述申请文件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供评审人员邮寄的刊物(不超过10份)。清晰地命名文件(例如lastname_firstname_publication1.pdf)。
教师教学技能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报告和教学技能的展示来评估其教学技能。
讲解员的申请通常由教务委员会在两个单独的会议上讨论。
在第一次会议上,有关申请会提请立法会注意,并委任陪审员。有关教授将提交一份建议,以提名评审员。至少有一名评审员不是本校的。评核人必须具有讲解员资格或同等资格。外部评审员不能与学院签订有效的全职雇佣合同。获委任为评核人的人士不能参与稍后处理申请。
如果正在申请的博士学位是新的(学院在该领域没有以前的任命),相关教授必须提供一份描述该领域和建立该博士学位的理由的声明。
在收到评估人员的陈述后,学院会将其发送给申请人,如果评估人员发现申请人符合标题的要求,将要求申请人为其教学演示讲座提供一个主题。
申请人应展示其教学技能。示威将向公众开放,大约持续20分钟。示范的主题应该是该学科的学生感兴趣的,并且应该是可以包括在该学科的课程中。申请人可以使用笔记和常用的教具。更多关于药学院的教学技能评估
教学技能评估委员会向学院委员会提交申请人教学资格(教学技能)说明后,学院委员会将进行第二次讨论。委员会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讲解员的资格,如果符合,将向校长提出申请,以获得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