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和决策

教师由院长领导,院长被选为四年。院长监测教师的运营,负责普通业务,人事管理及其依照大学人力资源政策的实施。院长也负责教师的财务事务。如果院长被取消资格或缺席,则院长任命的副院长将作为替代品。

教师委员会是教师的多成员行政机构​​,由院长主持。在院长的领导下,该教师委员会符合大学的业务和金融目标,该大学的战略计划和教师的目标计划的整体行动。

教师委员会是教师的多成员行政机构​​,由院长主持。教师委员会选举一名副主席。

在院长的指导下,教师委员会根据大学的业务和财务目标,赫尔辛基大学的战略计划以及教师的目标方案,加强了整个教师的行动。bob体育下注安卓版

教师委员会的一词是四年;但是,学生代表被选中为期两年。

法学院教师委员会包括院长和18名成员和副议员。其中八名成员选自教授,其中五名教师和行政人员,以及学生中的另外五个。教师委员会召开院长的邀请。决定是在演讲中进行的。

安理会的决定是由院长,会议秘书签署的几分钟,提出官员和分钟考官。

教师的业务由各委员会提出并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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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的运营也得到支持咨询委员会,由大学外部的成员组成,促进教师与其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