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商业潜力为决定是否保护和发展市场的基础提供了基础。
在收到一个发明披露,我们首先调查本发明的基础研究是否构成了开放或合同研究。通过开放研究所取代的发明权利属于研究人员,而通过合同研究的发明内容属于大学。在合同研究的情况下,我们还探讨了哪些合同承诺,可能涉及研究结果的所有权以及本发明的有趣程度来自商业角度。
评估发明的商业利益是重要的,因为这种评估为决定是否保护和修改发明以满足市场需求提供了基础。如果该发明的权利属于学校,并且学校决定保留这些权利,学校必须在收到批准的发明披露后的6个月内通知该发明的发明者。
在留住本发明的权利时,大学承担了将本发明商业化并支付保护其的成本。从研究人员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理想的局面,因为他或她可以参与本发明的进一步发展和相关的研究,而不需要成本。如果收入为100 000欧元或更高,研究人员的商业化净收入的份额为50%。对于超过100 000欧元的净收入,研究人员获得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