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政策和条款

有关资讯保安的法例、政策和条款,适用于大学的学生和雇员,以及大学的运作,载于本页。

立法

芬兰立法规定了IT服务的生产、管理和用户的一般先决条件以及这两个群体的权利和义务。与使用资讯科技及资讯科技服务有关的主要法例如下:

  • 刑法(19.12.1889/39)
    《刑法》作为其他立法的基础,说明了刑事罪行及其惩罚;第38章描述了与信息和通信有关的犯罪。
  • 个人数据的行为(22.4.1999/523)
    个人资料法包括收集、处理和储存个人资料。由于其操作的性质,大学必须处理大量的个人数据,这就是为什么《个人数据法》在一些操作中被用作指导方针的原因。个人资料法的义务是为什么用户帐户不能授予,忘记密码不能在确认帐户持有人的ID之前更改的原因。
  • 信息社会的代码(917/2014)
    该法令的目标是促进电子通信服务的供应和使用,并确保芬兰各地的每个人都能在合理条件下使用通信网络和服务。
  • 《工作生活隐私保护法案》(13.8.2004/759)
    《工作生活隐私保护法》涵盖了个人与雇主之间的隐私。由于学生与大学的密切联系,该法案所涵盖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适用于学生。

信息安全政策

法律规定了赫尔辛基大学信息和信息技术相关政策所依据的一般可接受的规范和义务。bob体育下注安卓版

信息安全规章制度

该大学的学生和员工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可以在Flamma找到。此外,高校网络服务的用户在使用高校网络服务之前,必须批准信息系统的使用条款和管理。

FUNET的使用条款适用于大学主干连接的使用。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以某种方式使用网络连接的人,包括使用FUNET成员组织的数据通信连接的个别学生。看到的规则